12月24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在广州发生一起因缺乏急救设施而导致的悲剧。一名男子在羽毛球馆内突发昏迷,由于该场馆未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延误了黄金救援时间,最终不幸猝死。事后,该男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两级法院均认定羽毛球馆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事件中,当事人黄某与朋友们前往一家羽毛球馆运动。休息期间,他突然昏倒,一位旁边的朋友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同时其他人拨打了120紧急电话并联系场馆工作人员。

几分钟后,现场保安接手继续施行心肺复苏,并有效协助医护人员迅速抵达。然而,在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当天就确认其死亡原因为猝死。黄某亲属认为,这家羽毛球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共计索赔超过120万元。

法院判决:球馆因缺乏急救设备赔偿猝死男子20万元

对此,羽毛球馆辩称黄某之所以死亡是由于自身原因,而他们已积极参与急救,对其进行了持续的心肺复苏,并引导医疗团队顺利到达现场,因此已经履行合理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判决:球馆因缺乏急救设备赔偿猝死男子20万元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指出,本案中发现该体育场所不仅缺少AED等必要设备,还没有配备受过培训的工作人员。这表明此处未能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有一定过错。而另一方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黄某,对于参加运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及自身健康状况需有明确判断,但他的疏忽也造成了一部分责任。因此,根据双方各自错误程度以及事件经过,法院决定由羽毛球館承担当时损害结果20%的经济补偿,即约20余万元给付给亡者家属.

法院判决:球馆因缺乏急救设备赔偿猝死男子20万元

然而,此判决令羽毛球館不满,他们选择上诉。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请求,从而维持原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