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讯,据北京电视台《天天体育》节目报道,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收到李铁的上诉书。2024年12月13日,该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前主教练李铁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他因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行贿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与被告可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院须在3天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和证据移送至一级人民法院,并同时向检察院和另一方当事人发送副本。如直接向二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述程序仍适用。

李铁案件: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刑罚,检察院未提出抗诉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指出,二审人民法院应依据以下情形处理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案件:若认定事实正确且法律适用无误,则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议;如认定事实无误但法律适用错误或量刑不当,应予以改判;而对于事实不清晰或证据不足者,可选择查明后改判,也可以撤销并发回重审。在重新作出判断后,如再度出现上诉,二审则不得再次发回初審进行重试。

李铁案件: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刑罚,检察院未提出抗诉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司法法》第237条,在处理被告人的相关案件时,不得加重其处罚。如果是由检察机关提起抗訴或者自訴方面的人士提出申索,则此限制条件不适用于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