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崔永熙在发展联盟的一场比赛中,数据让一些老哥的CPU差点烧起来——对阵猛龙905时,他1投1中,罚球2罚2中,总共得到6分。这是怎么回事呢?其实,这是发展联盟特有的罚球规则,自2014年提出并于2019年正式实施:无论是加罚、两分犯规还是三分犯规,都只执行一次罚球。要么命中得一分、两分或三分,要么不进则没有(不过进入第四节最后两分钟和加时赛依然使用传统规则)。作为NBA的试验田,发展联盟经常尝试新规则,这意味着未来几年NBA可能也会采用这一新的罚球规定。
过去一个多世纪以来,篮球中的罚球制度经历了不断调整。1891年,由奈史密斯博士制定的13条基本篮球规则并未包括具体的罚球,但第七条却涉及到对连续犯规球队进行惩戒——如果一队连续三次犯规而另一方没有,则判被犯方得一分。
随着时间推移,当时投篮仅算作一点,因此奈史密斯决定将普通投篮改为计入三点,并设定惩戒性得票为一点。在接下来的修改中,被侵犯玩家需站在20英尺外进行射门,如果成功则记为运动战得份,这便成为最早期的“处罚”形式。到了1895年,罰線前移至15英尺,而1896年的细化修正又明确了运动战投籃為兩點且罰籃計為一卡。因此现代篮球关于处罚方面的大致框架就此形成,并维持了近29年的稳定状态。
NCAA自1923-24赛季起要求被犯法者必须自己执行这个动作,此前可以由任何上场选手代替主攻。而1939-40赛季NCAA引入的新规定允许受害团队选择是否采取自由发射或者重新组织进攻,该政策直到1952-53才废除。此外,在1954-55赛季NCAA还推出了一种全新的“一+一”的机制,即只有当第一轮成功后才能继续第二轮发射。同时,不久之后NBA也开始更新其相关法规,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例如,在1950-51 NBA对于末尾阶段进行了改革,使完成自由发放后的争夺变成跳跃竞争权利,从而减少故意失误情况发生,同时提升观赏体验。
谈及拖延策略,无疑北卡罗来纳大学教练迪恩·史密斯所用“四角战术”就是典型案例。在1985年前该联赛内无攻击限制,因此领先后通常都是控住皮肤直至压迫敌人。然而乔丹对此显然有所不同,“为什么不直接冲进去扣篮!”
1967年至1976间禁令逐渐解除,各项复杂措施相继出台,包括2008波波维奇利用砍鲨战略淘汰太阳等,引起广泛讨论与质疑。“这根本不是打击方式!”,反之认为这是合理防守举措之一。不过近年来针对这种现象再次做出微调,将每节最后两个分钟都纳入类似处理流程,却仍不足以解决实际问题;如今如若把发展的单次法则迁徙到更高层面,那势必需要所有参与者共同面对挑战!
总结来说:
- 历史回顾: 从成立初始步伐,到各类变化演绎过程均体现着时代背景推动之力;
- 技术革新: 结合当前趋势,可见未来亦会借鉴这些灵活度极强方案实现突破!